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服務
一、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
是台灣首部以病人為主體的法案,於2019年1月6日施行,立法目的為尊重病人醫療自主、保障其善終權益、促進醫病關係和諧。如果您想要做好事先安排,在未來處於五款臨床條件(1. 末期病人。2. 處於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況。3. 永久植物人狀態。4. 極重度失智。5.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痛苦難以忍受、疾病無法治癒且依當時醫療水準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之情形)時,能有明確的醫療指示與決定,歡迎您來本院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,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。
二、服務流程
資料來源:安寧照顧基金會
三、聯絡我們
(一)、時段:採電話預約制掛號。
(二)、注意事項:
1.為自費門診。
2.電話聯絡護理師後會進行預約。
3.法定參與人員:
意願人本人、二等親親屬(至少1人)、醫療委任代理人(有或無均可)、
見證人(至少2位,二等親可以當其中一位見證人)。
(三)、諮詢服務:
1.時間:每週一至週五 08:00-12:00、13:30-17:30。
2.電話:(03)4629292 分機22839。
(四)、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相關訊息請薦安寧照顧基金會官網:
http://www.hospice.org.tw/care/law
四、114年5月起 健保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(ACP)」給付條件
(一)、具完全行為能力且之個案需符合下列任一條件:
1.65歲以上具重大傷病證明者。
2.輕度失智症(臨床失智評估量表0.5~1分)。
3.居家醫療整合照護計畫之個案。
4.符合安寧療護收案條件。
5.病主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所公告之病名。
6.家庭醫師整合照護計畫或地區醫院全人全社區計畫65歲以上之多重慢性病個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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